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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1章 只有九爷说了能算(第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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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为支持强人集团未来展、做大做强,同时开展江北省全省的业务,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现将强人集团的股权分配如下:虎狼集团持有4o(由幽狼代持,并享有相应股权带来的一切权利、义务,另外再签订代持协议)、万忠河持有3o、万忠江持有3o!”
    太让我意外了!
    根本不能让我想象!
    当年,干爹和万老板怎么能同意强人集团的股权做如此分配呢?
    一定有其他不为外人所知的原因!
    但是,既然这个《股权分配方案》有效,那就说明一定是得到干爹和万老板同意的了。
    而《股权分配方案》的签订日期,也是在五年前!
    也就是说,在五年前,虎狼集团已经成为了强人的大股东!
    再加上,每年支付给虎狼集团的8ooo万咨询费,强人整个就是在为虎狼集团打工!
    不但为虎狼集团打工,而且还要承担开展非法业务的法律责任!
    同时,我还意识到,单凭干爹给我留下的那份《代理人授权书》,根本掌控不了强人集团。
    虎狼集团才是强人最大的股东!
    现在幽狼死了,如果虎狼集团再和强人的现任总经理郭大军签订代持协议,或者直接派代表进入强人董事会的话,我在强人未必说了算。
    那么,现在最大的问题是,万老板——万忠河的股份呢?
    现在万老板已经被幽狼杀害了,那么他的股份谁在持有?或者是转让给了谁?
    如果说,万老板3o的股份已经转让给幽狼的话,那么就彻底麻烦大了!
    强人将永世不得翻身!
    因为幽狼已经死了,又没有合法的继承人,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强人集团的章程约定,只能由相应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来进行分配;
    而虎狼集团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又高,再按照比例分配完幽狼的股份之外;
    那么虎狼集团持有的股权比例将过5o,无疑将会对强人集团绝对控制!
    而我无疑是为虎狼集团做嫁衣!
    他妈的,即便是干爹作为创始人的身份,也不能说了算!
    双眼紧盯着这份协议,我迅整理了思路;
    也就是说,目前强人集团的情况是,即便是万忠河的股份没有转让给幽狼;
    那么如果虎狼集团和郭大军签订股权代持协议,或者是另外派代理人进入强人董事会的话;
    也未必是我说了算!
    仍然是虎狼集团说了算!
    突然,我有一种莫名的悲哀,甚至绝望。
    干爹和万老板,奋斗了一辈子,却是落得了这个下场;
    连弟兄俩打拼大半辈子创办的强人集团,也最终落到了一个外人—九爷的手里!
    甚至还有可能背负违法犯罪的骂名!
    这个代理人,我特么的不干也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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